行业新闻 您当前位置:行业新闻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时间:2021-02-22 16:18:18 点击:457次 【字体: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工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维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200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现印发给你们,供参照执行。在推广使用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本合同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2002)同时废止。

  附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下载:

1、



 
上一篇: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建筑... 下一篇:关于做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关信息登记事...
版权所有: 福建元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古田县城西街道城西路136-39号二层203室 备案号:闽ICP备2021014132号-1

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