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企业技术中心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我市建筑施工企业科技技术水平,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省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运行情况跟踪和复查工作的通知》(闽建科函〔2022〕45号)要求,现将我市建筑施工企业省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申报单位条件
1. 申报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技术中心需成立满1年以上或取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2. 企业技术中心应符合《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闽工信法规〔2020〕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与评价标准》(DBJ/T 13-193-2019,以下简称《评价标准》)规定的要求,《评价标准》可在省住建厅网站“首页-办事服务-工程建设-福建省建设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地方标准”中查阅下载。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 申报企业按《评价标准》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并使用A4(210mm×297mm)型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及《2022年度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情况表》(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ndzjjsk@163.com),报市住建局。申报材料中的附录A《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评价材料》、附录B《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评价标准》表格,可在省住建厅网站“首页-办事服务-工程建设-福建省建设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中心”中查阅下载。2022年度推荐申报工作分二批次集中申报,截止日期分别为7月25日和9月26日。
2.市住建局将组织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将一并汇总推荐报送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3. 为提升信息化管理运用水平,方便企业并提高效率,请申报企业同步登陆“福建省土木建筑技术创新平台”(http://www.fjtmjscx.com)中“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技术中心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化平台)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具体操作可查阅该平台系统中《操作手册》。
三、评审核查
省厅收到设区市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材料后,组织评审和核查,具体评审核查的方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林开辉 电话:2977361
附件:2022年度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情况表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2日